禁止使用无标签化妆品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
近期,多起消费者向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有的宾馆、酒店使用无标签沐浴露(洗发液)!沐浴露、洗发液、牙膏等化妆品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一手“强监管”,一手“重指导”,切实规范全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
自查整改,强管理。该局联合区商务委对全区宾馆酒店经营者发放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对照提醒告诫书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为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沐浴露、洗发液、牙膏等)要符合“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规定,不得自行配制、填充、灌装化妆品,不得篡改产品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切实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
现场指导,促规范。按照检查一家,规范一家的原则,对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宾馆酒店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向经营者宣传并普及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指导经营者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严防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合法渠道。
监督检查,严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辖区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贮存养护等制度;重点打击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向消费者提供擅自配制、无标签的洗护产品,篡改产品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起,并将持续开展辖区宾馆酒店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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